**县G311连栾线崔夏洼至鹿淮交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G311连栾线崔夏洼至鹿淮交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日
评审日期:2024年1月24日,本次为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副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518.00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嘉龙 证书编号:豫241********07041
公司地址:**省****办事处熙和园1号楼底商108-11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968.00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刘泽戈 证书编号:豫 241****46388
公司地址:**省**市**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 32 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2660.00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张发强 证书编号:豫132********00784
地址:**市兴林路东段3号
三、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魏峰(业主代表)、薛予生(副场:**)、周建中(副场:**)、杨**、周英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金额:127600.00元。
五、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政府****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6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地址:**市**县311国道南50米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3****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航**路1356号商鼎创业大厦436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6****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136****6304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