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3年**强村示****农场种植加工项目已由扬****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项目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标准:采购无人机2台、轮式拖拉机1台、旋耕施肥播种机1台、插秧机1台、提升稻米初加工生产线(增加一道米机、一个冷米仓、一道精米色选及成套设备重**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区丁沟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供货及安装周期:2024年4月底之前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质保期:1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10000.00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待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待通过区级验收、资金到村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支付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备与农业机械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1日9:30-11: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4:30。
2、投标及开标地点:****开标室(**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收款账户名称:********公司
3、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4、银行账号:549****31937
5、特别提醒:****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或现金等形式缴纳,无需入账,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开标时提交)
八、其他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及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2、免责条款: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招标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4-****5676
****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