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汨罗市川山坪镇川山政府及教师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及教师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政府 的****及教师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教师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929-****0125-56
4、采购项目预算:3,625,775.7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625,775.74 | 住宅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625,775.74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6月-2023年12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根据《****财政厅 ****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6月-2023年12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根据《****财政厅 ****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1月25日 至2024年02月0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在 **省**市大众北路270号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省**市大众北路270号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3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省**市大众北路270号
3、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30
4、开标地点:**省**市大众北路270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铸
2、电话:180****611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政府
(2)地 址:****人民政府
(3)联系人:张铸
(4)邮 编:41400
(5)电 话:180****611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省中君****公司
(2)地 址:**省**市大众北路270号
(3)联系人:李君
(4)邮 编:414400
(5)电 话:151****7069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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