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 ||||||||||||||||
标段(包)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的综合保税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围网、信息化系统配套设施设计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0729.18万元,其中综合保税区市政部分**费为16076.21万元。 各部分工程概况如下: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等以招标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等的书面通知为准。 | ||||||||||||||||
招标内容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如需)、管线迁改初步设计(如有)、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如需)、管线迁移深化设计(如有)、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如需审查竣工图的,须无条件配合业主对竣工图进行审核及盖章)、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市政道路、排水箱涵、污水管网等)接驳,具体包括: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污水管网、围网、信息化系统配套设施、管线迁改、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如有)、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工作成果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做出设计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1、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或审查)意见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若项目分期实施,则对应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4)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 ||||||||||||||||
最高投标限价 | 3,837,421.36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费≥人民币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复印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同一设计合同内包含有多个项目的,只计算一项业绩,合同内**费可累加。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交易中心网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68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良凤**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906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顺****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7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交易编码:GC2024(SD)XZ0010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海关及保税区实际管理要求。 4.本工程要求报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7.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757-****6885、0757-****6569 | ||||||||||||||||
招标公告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