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一、 项目概述:
日 期:2024年1月24日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标段 | 项目内容 |
I | ****公司空港一期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协议Ⅳ公开招标--第二次 |
| / |
注:申请人****公司空港一期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协议Ⅳ公开招标--第二次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 档案整理与档案信息化服务企业资质或相关资质证书乙级以上 资质。
2):要求投标人具有 类似租赁服务 业绩。
3):****银行回执。(未上传投标保证金回执则预审不通过)
4):与********公司在**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说明: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格要求的1~4项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资审所需文件。
四、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n/)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与投标。通过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资审文件。
(2)按要求提交资审文件,并通过后,方可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标书。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于2024年1月24日17:30-2024年1月29日17:30之间递交到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http://ec.****.cn/。迟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资格预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自行在中冶电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按以下账户信息转账),禁止以个人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
户名:****
账号:9846 0155 1000 00030
开户行:浦发银行**支行
转账汇款时注明“****015105 ****公司空港一期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协议Ⅳ公开招标--第二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
邮 编:512000
联系人:赖婷婷
联系电话:131****5621
日 期: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