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燃气经营企业2023年度综合评价服务(第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市燃气经营企业2023年度综合评价服务(第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JH(23)-247-DL-002(01)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01-26 11:08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市燃气经营企业
- ● 建设单位:****
2023年度综合评价服务(第二次招标)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 22.8 万元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市燃气经营企业2023年度综合评价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市燃气经营企业2023年度综合评价服务(第二次)2、项目编号:JH(23)-247-DL-002(01)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采购需求: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十八)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探索划定市场退出、市场准入、责任追溯三条红线,从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人员、设施、物资)等方面每3年对燃气企业进行1次综合评价,通过严格监管,倒逼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7号)“建设(燃气管理)部门:探索划定市场退出、市场准入、责任追溯三条红线,从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管理能力、应急救援等方面,每3年对燃气企业进行1次综合评价”、《**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各设区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定期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原则上每3年综合评价1次;对首次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换发许可证的也应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等相关要求,对**市1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市**区恒利****公司、**凯****公司、**市**区宁丹石****公司、****供应站、**南****公司、****公司、****公司、南****公司、**市**双****公司、**县****公司、**市******公司、****公司)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内容应满足《**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2、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万元)3、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评估报告。三、评标信息1、评标日期:2024年1月26日。2、评标地点:****会议室(**市太**路389号**和睿大厦13楼)四、中标信息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22.8000万元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评估报告五、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路185号
联系人:
陈禹洁
电话:
025-****803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 有限公司
地址:
太**路389号13楼
联系人:
孙成
电话:
138****0567
电子邮件:
****@qq.com
● 中标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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