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金配件及物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于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评标排序 | 入围供应商候选名单 |
01 | 五金、电器电料、通用配件、物耗品类 | 第一 | **** |
第二 | ******公司 | ||
第三 | **市****公司 | ||
02 | 滤棒成型机专用配件 | 第一 | ****机械厂 |
第二 | **** | ||
第三 | ****公司 | ||
第四 | **市经纬****公司 | ||
第五 | 安****公司 |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卞寨路1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58-****6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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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