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经开区龙泉片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县经开区**片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县经开区**片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000.00元”变更为:“****400.00元”。
2.本项目成本警戒线为:****400.00元。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上传清单内容为准。
4.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现变更为: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01月26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综合楼装修.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实训基地旁综合楼装修.pdf
电梯暂估费.pdf
室外附属工程.pdf
综合楼给排水.pdf
综合楼电气.pdf
综合楼暖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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