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开发区****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工程总承包****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古集审〔202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村。
2.2建设规模:****基地**企业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需要,****开发区****处理厂(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 106501.1平方米(合 159.75 亩),总规划污水处理能力8万 m3/d。****开发区****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一阶段工程用地面积约55984.4平方米(合 83.98 亩),工业污水处理能力4.0万m3/d,包括预处理、生化段、深度处理段、排污口及配套建构筑物,及配套进水管道、外电工程、智慧水务系统,以及综合楼等配套管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构筑物及设备按 4.0 万 m3/d规模设计;综合楼等配套管理设施按远期8.0万m3/d规模设计。
2.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2.3.1招标范围:古****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其中包括红线内预处理段、生化段、深化处理段、排污口及配套建构筑物,以及综合楼等配套管理设施。即工程初步设计中除配套进水管道、外电工程、绿化及景观、化验分析包外的全部工程内容。
2.3.2招标内容:为实现整个项目正常生产及安全稳定运行和装置维护的需要所必需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初步设计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分包方管理、接种菌种、驯化培养、培训、联合试运转、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负责指导稳定达标运营半年、性能考核、整体项目移交、义务配合发包人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竣工结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他工作内容,具体详见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工期要求
2.4.1项目一次性设计、建设、竣工及验收。
2.4.2工期:合同签订后330日历天内机械完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稳定运营半年后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4)排放标准:污水出水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标准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的最严标准值;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60%,脱水后污泥处理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应具备下述任意一项定义的业绩: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项目主体设计单位承揽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处理厂的设计业绩;或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项目主体施工单位承揽的单项合同内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处理厂的施工业绩;或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的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处理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09:30:00前通****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
4.3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2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 (https://gcjyzx.****.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
电话:0596-****355、176****3336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 话:0591-****3876、****2280传真:0591-****0203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古雷新港城
联系电话:0596-****00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和**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四层
联系电话:059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