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阆中市老观示范片龙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阆中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阆中市老观示范片龙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招标文件
**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市老观示范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市老观示范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市农田整治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第一批)—**市老观示范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25.1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开工后,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总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后,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在完成发包人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审计结算后支付;发包人在审计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审计金额的 97%,剩余3%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无息支付。(注:工程款的支付待财政资金拨付后足额支付),未尽事宜按阆府办发〔2022〕7号文件执行。 更正为:25.1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不得超过(增加工程量除外)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完成项目竣工账务决算批复,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完成合同约定时付清。未尽事宜按阆府办发〔2022〕7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4年1月2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