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84号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信访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50 平方米;并对茉莉花 大道 384 号业务用房一至六层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 3300 平方米(包括隔墙、 天面地面墙面装饰、房间门、水电线路、弱电线路和顶层防水等维修),办案技术业务用房特殊用途装修、安装智能化及审讯系统及庭院绿化改造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68.34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文浩(注册编号:桂245****42709; 身份证号:450402********06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协亮 (证书编号:桂**C3(2014)****202; 身份证号:450702********42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保健院迁址**项目二次医疗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保健院建设项目(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71.78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注册编号:桂245****03612; 身份证号:452223********65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艳芳 (证书编号:桂**C3(2018)****399; 身份证号:450324********134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中旭●中央城(3#楼、4#楼、7#楼、9#楼、10#楼)二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30.26元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佳菊(注册编号:桂245****01692; 身份证号:452225********48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练明(证书编号:桂**C3(2019)****721; 身份证号:450221********29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饭店2号楼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17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公司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4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 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132 |
附件:****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84号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版).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