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农市〔202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农市〔202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路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二、空间布局
2022年,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按照农民自愿自建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或改扩建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四、实施主体
由****农场******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实施。
五、资金支持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利用农业农村部下拨资金予以支持。
(一)奖补额度。奖补额度采取“双限”,一是限定奖补比例和资金总额上限。奖补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工程造价的30%。实施主体按建设设施类型、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选择申报奖补金额。二是一个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总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二)测算依据。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库内净容积为奖补测算依据。**设施按申报主体**库内净容积为奖补测算依据,按奖补目录分类分档定额奖补;**设施配套设施奖补额按新增配套设施总金额的30%奖补,但最高限额不超过相应规模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奖补目录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改建设施奖补额以申报主体实际改建库内净容积为奖补测算依据,按奖补目录分类分档定额奖补。
(三)奖补程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自主申报,实行建设预立项,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补。工程验收达不到技术方案中规定的验收标准的,需按照验收标准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予以验收。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镇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实施主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政府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农业农村局公示实施主体。
(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推行从申请、审核、公示到奖补发放的全过程管理。各镇要加强督促指导,实施主体要按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购置等关键节点事项须保留影视资料。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享受奖补政策。
(三)开展项目验收。实施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向镇提出验收申请,镇级初验通过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验收。工程质量本着“谁投资谁使用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实施主体围绕材料和施工记录、工程质量和工程性能是否合规开展自身验收。政府部门验收时要围绕工程建设的真实性、与申报的一致性及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项目所在村证明、工程质量保证书以及相关证明资料。验收合格后,****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七、申请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主体,填报2022年**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连同****政府审核盖章后于2月4****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501室)。****园区)审核汇总并审核后,填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刘春玲; 联系电话:0518-****1805。
附件:
1.《2022年**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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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