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汇渣土项目部上海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单一来源采购
基础服务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 | ****489.3 | 吨 |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已由所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运营,运营资金已落实, **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于2019年11月启动,服务期暂定10年,项目主要将**市城市工程渣土通过****线中转,通过水运至渣土消纳场,解决城市工程建设渣土消纳难题,保障其施工进度;同时,通过渣土水运,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的运输压力。
2.2采购内容: **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
2.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根据沪绿容[2017]168号文,N1库区是**市指定的依法合规的建设工程渣土消纳点,该消纳点由**市****公司(以下****公司)进行运维管理,进入N1库区消纳的工程渣土均应缴纳15元/吨的渣土处置费用。
2023年4月,****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市****公司、**市**利****事务中心与我公司签订了《**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公司支付进入N1库区的工程渣土处置费用(15元/吨),合同暂定处置量900万吨(实际处置量以地磅计量数据为准),合同金额暂定13500万元。**市**利****事务中心负责渣土调配及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原合同已结算支付金额13160.79万元。根据N1库区渣土消纳实际情况,原合同暂定渣土处置量和暂定合同金额不满足实际结算需求,故需签订补充协议以增加合同暂定渣土处置量和暂定合同金额。由于N1库区为**市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指定卸点,**市****公司是该卸点的唯一运营单位。本次采购情况特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故希望通过单一来****中心、****公司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事宜。
2.4计划服务期:未付处置款足额付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联系方式采购组织方:****
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1号楼1101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薛鹏宇
电话:189****8293
邮箱:****@qq.com
文件澄清人:刘源
电话:155****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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