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都塘、塘南抬水闸重建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都塘、塘南抬水闸重建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二次) | |
标段编号 | ****01-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县籍**路25****中心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董成 0553-****7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芸 139****019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韩士标 | |
证书编号: ZG(16)****17085 | ||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
工期 | 合同签订45天内,提交**县都塘、塘南抬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业主报经审查后1个月内完成修订,直至初步设计批准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初步设计成果获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配合业主完成招标等各项工作。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市**普济圩**站工程; ****排灌站涵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市**闸除险加固工程; 新桥闸除险加固工程; 涡河**枢纽建设工程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廖展强 | |
证书编号: 鲁200********0058 | ||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 | ||
工期 | 合同签订45天内,提交**县都塘、塘南抬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业主报经审查后1个月内完成修订,直至初步设计批准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初步设计成果获批复后 1 个月内提交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配合业主完成招标等各项工作。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县西泇河大桥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县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及****泵站技改工程勘察、设计; **市**排涝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市病险水闸出险加固设计(标段1洙赵**流域); **省**县病险水闸(刘沙窝节制闸、洪庙节制闸、李楼节制闸)项目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县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及****泵站技改工程勘察、设计; **县西泇河大桥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市**区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周和清 | |
证书编号:502245 | ||
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水工专业 | ||
工期 | 合同签订45天内,提交**县都塘、塘南抬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业主报经审查后1个月内完成修订,直至初步设计批准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初步设计成果获批复后 1 个月内提交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配合业主完成招标等各项工作。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宜****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奖项: ****:**省淮水北调工程:2021年度**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 ****公司:**省****水库工程:**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洙赵**徐**以下段治理工程:**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长江勘测规划****公司:三峡升船机工程设计:**优秀水利水电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