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迁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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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配电室迁建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配电室迁建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作出以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0.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 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 4.10.2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②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当投标人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得多于2人) 4.6.1 对拟派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对拟派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1)若为单独投标的,拟派的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兼任分项目负责人,或按资格要求分别拟派。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拟派的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兼任分项目负责人。拟派的分项目负责人也可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3)建造师的证书要求:①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省内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符合《****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旧版电子证照无效。 4.6.3 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分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一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省内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必须符合《****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旧版电子证照无效。),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拟派总项目负责人(或拟派分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派出方)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10 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的其他资格要求: 4.10.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 4.10.2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如下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原评审内容
条款号 | 原评审因素 | 原评审标准: |
2.1.2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资格评审标准 | 总项目负责人和分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且总项目负责人和分项目负责人已按规定亲笔签名(或个人电子签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原内容: | 修改为: |
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 | 企业诚信评价等级 | 投标人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1、诚信等级为A级的,得5分; 2、诚信等级为B级的,得4分 3、诚信等级为C级的,得3分; 4、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动态诚信评价相关网页(或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的诚****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通过“**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核查的结论为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1、诚信等级为A级的,得5分; 2、诚信等级为B级的,得4分 3、诚信等级为C级的,得3分; 4、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动态诚信评价相关网页(或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的诚****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通过“**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核查的结论为准。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类型施工业绩。 (2)工程造价指施工合同中列示的造价或**费或工程费用或规模。 (3)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有项目特征和必要信息);②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②缺一不可,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上述证明材料 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方式。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300万元(或以上)的机电工程类型施工业绩。 (2)工程造价指施工合同中列示的造价或**费或工程费用或规模。 (3)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有项目特征和必要信息);②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②缺一不可,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上述证明材料 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方式。 |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独立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情况: 1、获得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获奖只计算一项级别,同一事项如获多项奖项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取得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3)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 (4)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为准;如工****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chinanpo.****.cn/)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以下获奖不参与此项得分:①国家发明或专利类;②高新技术企业类;③科学技术类;④著作权类;⑤主编过行业标准类;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等级类或绿色节能环保施工技术类;⑦三维数字化应用类;⑧社会公益或卫生安全或疫情防控或企业团建类获奖或表彰;⑨投****集团****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项目部、小组)获得的获奖不予计算得分。⑩****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均不予认可。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独立承建的机电工程项目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 1、获得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获奖只计算一项级别,同一事项如获多项奖项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取得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3)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 (4)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为准;如工****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chinanpo.****.cn/)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以下获奖不参与此项得分:①国家发明或专利类;②高新技术企业类;③科学技术类;④著作权类;⑤主编过行业标准类;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等级类或绿色节能环保施工技术类;⑦三维数字化应用类;⑧社会公益或卫生安全或疫情防控或企业团建类获奖或表彰;⑨投****集团****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项目部、小组)获得的获奖不予计算得分;⑩****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均不予认可。 |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如下内容作出以下增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1.2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 |
本项目就以上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了相应的内容修改(包括投标文件格式),请投标人按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原定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02月20日9时30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市**区勒流街道建设 代理机构:**市**区众信工程
****中心 ****公司
地址:**市**区勒流街道 地址:**市**区大良**中路
3****中心15楼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54 联系方式:0757-****2288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