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0004]砺江河流域(化龙片区)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山门村、潭山村、莘汀村和砺江河流域(化龙片区)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山门村、潭山村、莘汀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4-01-27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砺江河流域(化龙片区)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山门村、潭山村、莘汀村和砺江河流域(化龙片区)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山门村、潭山村、莘汀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市****公司,(成)中国华西****公司 | 通过 | |
6 | (主)****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7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公司 | 通过 | |
8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9 | ****集团有限公司,(成)******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1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2 | (主)**市****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3 | (主)******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一局****公司,(成)**省****总院****公司 | 通过 | |
15 | (主****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主)******公司,(成)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8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主)**省**县****公司,(成)**市宏涛****公司 | 通过 | |
20 | (主****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21 | (主)金****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主)**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集团有限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4 | (主)******公司,(成)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5 | (主)******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6 | (****集团有限公司,(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7 | (主)******公司,(成)联诚****公司 | 通过 | |
28 | ****集团第四****公司,(成)中土大地****公司 | 通过 | |
29 | (主)******公司,(成)****集团****公司 | 不通过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格要求签字,不通过形式评审; |
30 | (主)**中建****公司,****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31 | (主)******公司,(成)**华粤城市****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专业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
32 | (主)****公司,****集团****公司 | 通过 | |
33 | (****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4 | ****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凡****公司 | 通过 | |
35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36 | (主)**盛鑫****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37 | (主)****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 通过 | |
38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39 | (****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铁****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1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30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防御中心)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电话:020-****8331
- 联系地址: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2221
- 联系地址:**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 招标人:****(******防御中心)
- 2024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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