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9 09:53: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江东****幼儿园及关联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
一、项目名称:**市江东****幼儿园及关联教育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江东新区海文南路以西,白驹大道以南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纳川****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42225m2,总建筑面积50757.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0904.15m2,地下建筑面积为9853.10m2。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中学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小学午休宿舍楼、小学教学楼、体育馆等建筑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水电、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将解决片区内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学位数量不足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教育设施配置水**城市配套功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①废气。设置施工围挡、喷雾降尘装置、堆场设置苫布覆盖,车辆和机械设备保养良好并使用高品质燃料。
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布局、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加强车辆运输管理。
④固废。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建筑垃圾可以利用的回用于道路路基,不可利用的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二)运营期
①废气。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周边设置绿化吸附;垃圾桶加盖封闭、定期消毒除臭。
②废水。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东新区水质净化厂。
③噪声。充分利用建筑隔音,建构筑物、绿化带阻隔声波传播,设置禁止鸣笛标识和减速标志牌。
④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化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310
通讯地址:**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