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景区亮化系统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东晋**景区亮化系统维护工程 3、招标代理:****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区大纵湖平**路 (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49.8万元。 (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4)工期:一年。 (5)招标内容:东晋**景区亮化系统维护工程的施工。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期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景区亮化维保项目的业绩。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无。 5.3信誉要求: 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 5.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5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提请监督机构处罚。 5.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7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休息日除外)前到****(地址:**市**南路251号,联系电话:陆先生,133****5978)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9、本项目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0****0564 地址:**市**区大纵湖度假区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3****5978 地址:**市**南路2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