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略)
(略)受 (略) 的委托,对 **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进行(略)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略)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城乡(略)
2、委托代理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927.6平方米。其中**城乡客运总站配套站房、站场配套服务设施楼、综合服务楼、维修站等;**1个公交车停保场;对**市汽车东站进行主体装修改造、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招呼站/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完成道路改造和维护及特许经营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略),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停业整顿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提供近三个(略),或银行(略),银行资信或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济活动(略),并有满足经营必须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材料: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略)
②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③近六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17时30分(**时间),地点为:(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下午15时30分(**时间),地点为:(略)。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工业大道1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公2-3栋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