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采处(2024)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机关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68.13万元(第一包:30.08万元)
投诉人:**科瑞****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街道**路124号8F层042号
被投诉人:****
地址:**省**市**区南滨**路5148****广场1号楼2013室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
地址:**市**区**街道**北街88-3-28号
我机关依法对2023年12月27日收到的**科瑞****公司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一包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管理局、天眼查、百度未查询到中标公告所附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显示的“尿液分析仪”制造厂家“美康****公司”,故该公司不存在。
经核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显示的“美康****公司”。故投诉事项1成立,但第一包中标产品“尿液分析仪”实际制造厂家为“美康盛德医疗****公司”,该公司依法存在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前述情形系第一包中标供应商填写错误导致,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诉事项2:第一包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规定:“特殊资质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未查询到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显示的“尿液分析仪”制造厂家“美康****公司”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质疑答复称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编号为“苏械注准202****0149”,但该注册证系“美康盛德医疗****公司”的,并非“美康****公司”的。
经核查,****管理局官网未查询到注册人为“美康****公司”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故投诉事项2成立,但第一包中标产品“尿液分析仪”实际制造厂家“美康盛德医疗****公司”具有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成立,但从评审情况来看,不影响第一包中标结果,故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第一包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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