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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1-18 | 公开范围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3762
通讯地址:****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钻井液用原料加工项目 | **省********工业园区1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钻井液用原料。 | (1)废气 研磨、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PM行业”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区5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厂区原有10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研磨机、包装机等,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经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绿化屏蔽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车辆冲洗沉淀池污泥、废包装材料及袋式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抹布定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由上可知,项目各项固体废物都经过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2 | 南****公司年产6万吨铜杆及20万km线缆再生**利用项目 | **省**市****开发区辛夷大道66号 | 南****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68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铜杆及20万km线缆。 | (1)废气 天然气燃烧、熔化保温及连铸连轧废气经集气罩+U型管式冷却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中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熔炼炉、加热炉”要求,乳化液挥发及打蜡工序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浸锡工段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投料工序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PM企业排放限值并最终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注塑、喷码工序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六、塑料制品”A级企业。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车间地面冲洗水经各有沉淀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指标。 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反射炉组、除气机、拉丝机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经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绿化屏蔽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钢带、边角料、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收再利用;袋式除尘器粉尘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20m2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由上可知,项目各项固体废物都经过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