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市 | 30,535,6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鲜片猪肉 | **鹏****公司 | / | 1(批) | 30,535,600.00 | 30,535,600.00 |
杨雪、李宗良(采购人代表)、****小组组长)、杨光洪、周朝敏、王屹(采购人代表)、孙春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结果基础上,下浮42%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③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2.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 户 行:****分行****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69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3********200000668[2023]00185,二、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4-****200。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注:因本公告无法体现中标单价金额故在此体现。中标下浮:30%
名称:****
地址:**市**街道**西**段66号政务办公区A栋2楼
联系方式:0834-****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8556、****2960转6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洪志
电话:028-****8556、****2960转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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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