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会元学校改扩建项目 【±0.000以上】
编号:(略)
根据《中(略),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知识城分局) 发证日期:2024-01-29 建设单位 **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工程名称 黄埔区会元学校改扩建项目 【±0.000以上】 建设地址 **市黄埔区**镇知识城南起步区 建设规模 56115.7平方米 合同价格 21692.91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杨泽,李鹏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浩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叶敏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曾祥文 总监理工程师 贺朝胜 合同工期 2024-01-15 ~ 2025-12-30 状态 正常 备注 3775为**部分,5277为改造部分 质量监督注册号:KFJD(略) 注意事项 一、 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 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 本证自发证之(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 在建的建筑工程(略),建设单(略),并按照规定做(略)。
六、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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