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LXLBC202402,FLXLBC2024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包材项 目
三、询价(比价)结果 :
1:薄荷脑包装桶(全纸桶):
被选定单位名称:****
报价:24.80元/只
备选定单位名称:**一****公司
报价:24.80元/只
2:香料油包装桶:
被选定单位名称:****公司
报价:139.50元/只
备选定单位名称:****公司
报价:175.00元/只
3:包装用瓦楞纸:
被选定单位名称:****公司
报价:1.46元/套
备选定单位名称:****公司
报价:1.47元/套
四、主要信息
****是以天然薄荷为主要产品,集香料研发、生产、贸易为一体的食品添加剂与药品原料药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产品为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椒样薄荷油、留兰香油、合成凉味剂等天然、合成香料产品,年薄荷脑包装桶(全纸桶)需求约72000只,年香料油包装桶需求约2400只,年包装用瓦楞纸需求约72000套
五、公告期限
六、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向******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递交地址:**市长**路6500号,联系电话:0551-****9553。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十、(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