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中《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县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现将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显著、产品质量安全、带动能力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的新型经营主体。
2.2023******社、家庭农场原则上不再享受2024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二、补助方式和环节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 粮油单产提升。
补助环节: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水稻、马铃薯、甘薯、谷子、花生、油菜、胡麻等粮油作物,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优先从 农业农村储备项目库 中遴选确定)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小麦宽幅精播、水稻侧深施肥、花生膜下滴灌、秋粮 一喷多促 等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 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
补助环节:重点支持**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农场优先从 农业农村储备项目库 中遴选确定,优先支持衡沧地区省级蔬菜科技创新驿站、京****服务中心、洪涝受灾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场,优先支持**和改造设施面积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经营主体。
- 其他产业发展。
补助环节:****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灾后恢复重建以及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新品种、推广应用绿色生态适用技术、购置高效灌溉设备和先进农机装备、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财务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支持。
三、报名及评审方式:
符******社****农场需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所属乡镇主管部门或****农经站报名,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有关科室组成评审组,对有意******社****农场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补助对象。
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家庭农场联系人:耿少卿 电话:156****7555
**社联系人:王** 电话:177****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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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