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科学指导做好全市地质应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我局决定在**市内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范围
在**市内自然**领域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入选专家库的专业领域为:水文环境类、地质工程类、采矿工程类、岩土工程类、工程预决算类、土木工程类、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土地规划类、产业及土壤类、农田水利类、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类等相关专业人员。
二、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新时代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业务精通,熟悉本专业领域,能胜任评审、验收、技术咨询和质量检查工作。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推荐范围中相关专业的中级5年以上及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评估、应急处置、监测预警、勘查与设计、治理工程、监测、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人员。
(四)不谋私利、廉洁自律;
(五)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六)公务员退休必须满三年方可报名。
三、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方法
(一)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须按照规定填写**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二)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复印件及彩色照片。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
(四)原**市自然**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和地质环境专家不需再次报名,如信息有变更******局修复科。
四、专家库专家入选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部门审核,并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局相关科室负责对专家库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三)经资格审查后,******局修复科提出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接通告后,请于2024年3月2日前将有关******局
联系人:林睿 甘文彬 联系电话:****016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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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