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河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江津区段)
**河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区段) | 项目代码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1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144-防洪治涝工程 | ||
生态影响类 | 工程性质 线性工程 | |
****区 | ||
****环境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渝(津)环准〔2014〕116号 | |
2014-10-10 | ||
无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14495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2 | |
**市**区几江防****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474705C | |
**市**区几江防****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474705C | |
无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 | |
2022-09-30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1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1-25 | |
网站 https://www.****.com/gs/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1-30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 | 无 | (1)生活污水:1、广兴镇河段 右岸办公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民民房已有的生化池处理;左岸沿河村生产区(广兴镇河段左护岸)设置一座临时公厕,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委托当地居民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还田处置,不排入河流。 2、贾嗣镇河段 办公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已有的生化池处置。 3、**镇河段 办公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联建房处已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处置。(2)生产废水:各标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设置1套施工废水处理装置(“沉淀”),产生的冲洗废水和其他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拌和等产生的含泥沙废水、混凝土养护排水、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受雨水冲刷而产生的含泥沙径流、清淤废水和淤泥干化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在施工场内回用于冲洗、降尘等生产,未向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 | 无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1)施工扬尘: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设置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定期洒水、简易覆盖等防尘措施,裸露地表临时覆盖;坚持文明装卸,加强运输管理,做好车辆冲洗工作等;并对易产生扬尘、抛撒的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措施。 (2)施 机械车辆废气: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在排放口安装合适的尾气吸收装置,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交通组织,降低车辆怠速废气等。 (3)清淤废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临时围栏,减缓清淤及堆弃时产生的臭气的排放浓度;淤泥堆放至低洼下风向处晾晒,并尽可能远离敏感点,采取密闭运输及时清运淤泥等措施。 | 无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无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是 |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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