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云森木业有限公司(迁改建)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0476 |
项目名称 | ****(迁改建) |
建设地点 | **省**市清溪镇三中**路 19 号 103 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凤岗镇五联村联兴路119号B栋(北纬22°43′26.1″,东经114°07′52.3″),主要从事生态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态板18万张。项目于2018年6月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10****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6025号。项目于2018年11月取得了《****项目竣工环境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完成了废气方面的自主验收工作。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取得了《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意见文号:东环建〔2018〕12874号。项目于2022年10月13日申请《****》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为****。现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建,具体如下:1、项目拟整体搬迁至**省**市清溪镇三中**路19号105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搬****中心坐标:北纬22°47′31.163″,东经 114°8′58.952"。2、项目根据生产过程的需要,减少一台压板机和一台模温机,相应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均同步减少,同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迁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1250m2,建筑面积为1250m2,主要从事生态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生态板14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压板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设置密闭管道与设备直连,收集废气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31 |
联系人 | ****环境局清溪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3786 |
通讯地址 | **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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