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1-30 14:47
22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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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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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2022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鹁鸽吴村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 31-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 第八章 政府采购政策......................................................- 50 -
****2022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鹁鸽吴村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鹁鸽吴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2 月 23 日 08 时 4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鹁鸽吴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7.00元,最高限价:****207.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2年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鹁鸽吴村建设项目,主要为:鹁鸽吴通村公路、鹁鸽吴-世邦大道段,详见施工图纸。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5.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监理 5.4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标段:伴随整个施工工期。 5.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1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1.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1.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专职****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和预算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人员须一人一岗,委托代理人除外),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9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0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放弃中标或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1.12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13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监理标段: 3.2.1资格要求: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 3.2.2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3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6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1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2月22日23时59分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3日08时4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3日08时4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人:****纪检联络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37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87735X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7****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5号 联 系 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185****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185****6813
日 期:2024年 1 月 30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 标 人登 录 《 **公 共 资 源 交易 平 台 ( **省 ◆ **市 ) 》 公 共资 源 交易 系 统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监控目标
1.3.1 本招标项目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格要求。
1.4.2 服务质量及要求
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资质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属于旁站监理的项目,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监理部应配齐相应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证书。
1.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监理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9.1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参观并勘察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取得与准备投标及与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规范;
(6)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7)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者疑问,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公司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监理大纲;
(4)监理企业简介;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9)承诺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时,取费以工程结算价为取费基数,投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能力自主投报。 3.2.2 投标人的监理费包括完成本监理任务(含保修阶段监理及安全监理)所需的成本及加班费、各种补贴、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 3.2.3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自身投入的管理人员及设备情况,对监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综合考虑,若有漏项,此部分价格将视为已含在其他项目中,不再另行补价。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履约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细则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 标 人 登 录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5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 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5.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应具有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的条件)共 5 人及5 人以上单数组成。****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 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 人。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问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人服务承诺
11.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1.1.1 监理范围包括:
11.1.1.1、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1.1.1.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写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1.1.1.3、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等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 11.1.1.4、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放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11.1.1.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保障体系等,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1.1.1.6、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 11.1.1.7、施工变更签证确认,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1.1.1.8、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1.1.1.9、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11.1.1.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11.1.1.11、核验合格工程量,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11.1.1.12、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1.1.1.13、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1.1.1.14、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1.1.1.15、组织工程预验收,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 11.1.1.1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1.1.1.17、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1.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委托人临时安排的服务内容。
11.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11.2.1 监理依据包括:本监理合同;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图纸;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等。 11.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委托人的临时监理通知等。
11.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1.3.1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公司在职人员,若发包人考察时发现其人员属于挂靠或非本单位人员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招标人更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 11.3.2 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理业务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更换所投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更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 11.3.3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人员,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更换,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合同签订后监理人私自更换专业人员,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 11.3.4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每周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罚款,连续2周没按要求到达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监理单位,监理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对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6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发包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另选监理单位,监理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1.3.5 监理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设计、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1.3.6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及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 提供的监理人员、人员执业水**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应人员或者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1.3.7 因中标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按照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8 监理人需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 11.3.9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人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11.3.10 工程工期控制:监理人应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11.3.11 工程投资控制:监理人应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11.3.12 工程安全控制:监理人应承诺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保证不留隐患。
11.3.13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监理人应承诺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发包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11.3.1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委托人同意,根据进展需要及时安排满足监理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
11.3.15中标人对上述: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安全控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等未按照承诺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11.4 履行职责
11.4.1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工程进度计划、工期顺延、工程变更和签证的批复。 11.4.2 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 10000 元;私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 5000元。监理人不按要求改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因委托人更换监理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 11.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第一次监理例会前提交监理规划,每月底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随时提交,提交时一式两份。 11.6监理人所使用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11.7. 补充条款:
11.7.1监理人应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11.7.2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不能满足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 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1.7.3 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实际提供监理大纲,工程竣工后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监理资料。 11.7.4 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复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招标人损失等相关费用。 注:以上 “11.投标人服务承诺”的条款,投标人应逐条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依据、原则和方法 1.1 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 1.2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赋分标准见附表。 2 评标程序:详见监理标评标标准。 3 评标结果 3.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综合评比后,按赋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得分进行汇总,取各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若出现两个或多个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名次顺延; 3.3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 1-3 名中标侯选人。 3.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监理标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监 理 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总投资 元,其中工程费用 元,工程设计限额为人民币 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专用条件; 3.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同整个设计、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发包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伍份。 发包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标准条件部分内容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7-0202)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五章技术要求及规范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监理任务范围
本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设计监理: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单位需要对投资控制、进度、安全、节能方面进行控制。施工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3 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4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1.5 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1.6 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1.7 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8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9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0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1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招标人。
1.12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13 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14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招标人并提出建议。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招标人。
(二)监理工作大纲
1.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2.工程工期控制: 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3.工程投资控制:
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招标人审查承包商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4.工程安全控制:
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不留隐患。
5.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工程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招标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第 标段的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 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公司愿以合同价的 %为监理费率,完成监理工作。 2、****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招标人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 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 姓名) (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监理大纲
四、监理企业简介 (格式自拟)
五、项目管理机构 ****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备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 (二)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注:后附拟派总监相关证书证件。
以上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以上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
(二)近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七、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第 标段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九、承诺书
1、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附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附证明材料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政府采购政策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附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 银政易贷
****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政府采购业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 ****财政局****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银行推出****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 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 3000 元-500 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网(http://pingdingshan.****.cn****银行联系电话0375-****538 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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