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项目之林业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项目之林业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52933.7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分为智能家居制造产业园及外接道路与桥梁用地。其中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总用地 421.9 亩;外接道路与桥梁用地总用地 86.27 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配套建设产业园厂房 23 栋,建筑面积 107746.88 ㎡;仓库 4 栋,建筑面积 18723.84 ㎡;家居展示馆 1 栋,建筑面积6478.76 ㎡,办公用房 1 栋,建筑面积 9000 ㎡;(2)配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869 个,其中货车停车位 63 个,小车 743 个,并配套非机动车停车位 3549 个;(3)配套建设产业园道路 5628.71m;(4)配套建设总面积 74298.506 ㎡的园区硬化以及总面积28128.704 ㎡的园区绿化。园区硬化建设中包含 47250.006 ㎡的道路硬化,21725 ㎡的机动车停车位硬化,5323.5 ㎡的非机动车停车位硬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30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4日 | |||
拟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 | 单位名称 | ****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贰佰叁拾柒万元整(¥****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曹剑(证书编号:201****0368;身份证号:****2219xxxxxxxx11)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EPC); 2.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4.****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 |||||
第二中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贰佰叁拾万伍仟元整(¥****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
质量目标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吴敏(证书编号:201****1868;身份证号:****0219xxxxxxxx2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3年**区科学路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设计; 2.**市**区2023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 | |||||
第三中 | 单位名称 | 中鼎****公司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贰佰叁拾柒万贰仟元整(¥****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
质量目标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曲力明(证书编号:201****1485;身份证号:****0519xxxxxxxx22)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轻工产业园]--综合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详细勘察、设计服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https://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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