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联通****主干管道**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内容:采购路段**外环路东侧(王安石大道-仙溪路)管道、**纬二**侧(**大道-汝水南大道)管道、**金巢大道南延伸段(王安石大道-金柅路)管道、**石抚线**管道工程(区一路-石抚线)管道、**钟岭大道西延伸段(汤显祖大道-**大道)管道、**科技大道北延伸段(安石大道-迎宾大道)管道、**科技大道东侧(栖凤大道-汝水南大道)管道。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为了避免城市道路管网建设各运营商重复开挖现象,抚****执法局与**省**市****公司签署了《关于城市弱电管道建设合同》,合同规定**省**市****公司做到路修到哪里,管道敷设到哪里,做到道路建设和通信管道同步的建设。****(**省**市****公司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投资的地下管道产权归****,享有自行出售、出租给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 上述需采购的路段均进行了光缆试穿测试,全程通畅符合技术要求。
(2)以上路段弱电管网只有一条,所以只能采购**省**市****公司建设的弱电管网,根据需求部门以上建议,这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 v1.0)》第四条第(六)点: 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2)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2023****联通****主干管道**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大道409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中心19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5****2514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