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01-06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略)-(略)-466
(略)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略)
2. 采购数量:(略)
3.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中心
4. 交货日期:2024-02-02 至 2024-0(略)
5. 运输方式:(略)
6. 交货价格:(略)
7. 数量验收方式:(略)
8. 质量验收方式:(略)
9.货款结算方式:1、在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并没有异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买、卖双方确认,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煤款汇入卖方帐户。2、凡涉及数学计算小数点保留位数以买方实际发生为准。3、(略):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
10. 是否(略):(略)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略)
2. 第(略)截止时间:(略)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3(略) | <2,500 |
干燥(略) | % | <1 | ≥1.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35 | |
干燥基灰分Ad | % | ≤16 | |
全水分(Mt) | % | <12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50 | |
灰熔点(ST) | ℃ | ≥1,350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58 |
五、(略)
价格结算=基本价格+质量调整价格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500千卡/千克,买方按基准价格付款,基准价格为含增值税(税率为13%)的到站价格,一票结算。3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4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1元/大卡。以百千卡为计算单位,不足百千卡部份向下减至整百千卡计算。3400千卡/千克>实际到厂验收热值≥33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2元/大卡。3300千卡/千克>实际到厂验收热值≥32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3元/大卡。3200千卡/千克>实际到厂验收热值≥31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4元/大卡。3100千卡/千克>实际到厂验收热值≥25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5元/大卡。实际到厂验收热值<2500千卡/千克时,买方有权拒收,对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可在拒收无法实现时,继续按本条扣价方式执行。(注:(略)
2、干燥基硫份≤1%。当干基硫份1%<St,d≤1.2%时,每超过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3元/吨;当干基硫份1.2%<St,d≤1.5%时,每超过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5元/吨;当干基硫份St,d,大于1.5%时拒收,但不具备拒收条件时,超出部分每升高0.01%扣减1元/吨。(注:(略)
3、干燥基灰分≥16%,结算价格在合同约定价基础上扣1元/吨。(干燥基灰分小于16%不考核)。
4、1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22%,每降低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05元/吨;空气干燥基挥发分<12%时拒收,但不具备拒收条件时,每降低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2元/吨。(注:(略)
5、在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毕、买方验收(略),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买卖双方确认,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煤款汇入卖方帐户。
竞价保证(略)
1、卖方报价前,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向买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成后,买方没有收到卖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视卖方自(略),中标供应商(略)。
1.1缴纳竞价保证金拾万元整;
1.2中(略),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3买方须给卖方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略)。如果双方确认终止合作,卖方出具(略),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退还竞价保证金(卖方未中标)本金(不计利息)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利息)给卖方。
2、采用火车运输方式时,以铁路货物运单发货日期为准。采用汽运运输方式时,以汽车煤到厂日期为准。本次竞价收取竞价保证金10万元,除需求单位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保证金不予扣罚外,供应商发运(略),按以下标准扣罚:
2.1.供应商实际(略),一次性扣罚全部保证金;
2.2.竞价成功量的30%≤供应商实际发运数量<竞价成功量的80%,一次性扣罚5万元保证金;
2.3.供应商实际发运数量≥竞价成功量的80%,不予扣罚保证金。
2.4(略)开户行:中国银行迁安支行,账号:100148346000,联系人:(略)
2.5参与报价供应商采用火狐浏览器报价。
六、争议解决
1、(略):双方对质量(略),须在货进厂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略)
2. 联系人:(略)
3. 联系电话:(略)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略))。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