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90天 | |||||||||||||||||||||||||||||||||||||||||||||||||||||||||||||||||||||||||||||||||||||||||||||||||||||||||||||||||||||||||||||||||||||||||||||||||||||||||||||||||||||||||||||||||||||||||||||||||||||||||||||||||||||||||||||||||||||||||||||||||||||||||||||||||||||||||||||||||||||||||||||||||||||||||||||||||||||||||||||||||||||||||||||||||||||||||||||||||||||||||||||||||||||||||||||||||||||||||||||||||||||||||||||||||||||||||||||||||||||||||||||||||||||||||||||||||||||||||||||||||||||||||||||||||||||||||||||||||||||||||||||||||||||||||||||||||||||||||||||||||||||||||||||||||||||||||||||||||||||||||||||||||||||||||||||||||||||||||||||||||||||||||||||||||||||||||||||||||||||||||||||||||||||||||||||||||||||||||||||||||||||||||||||||||||||||||||||||||||||||||||||||||||||||||||||||||||||||||||||||||||||||||||||||||||||||||||||||||||||||||||||||||||||||||||||||||||||||||||||||||||||||||||||||||||||||||||||||||||||||||||||||||||||||||||||||||||||||||||||||||||||||||||||||
20,00(略)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定标方法.......................................................................... 3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二卷................................................................................... 37 第六章 设计内容及发包要求................................................................ 6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目 录................................................................................... 6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8 三、设计费用清单......................................................................... 70 四、 技术部分............................................................................ 71 五、项目管理机构......................................................................... 72 六、资格审查资料......................................................................... 74 七、服务承诺书........................................................................... 80 八、承诺书............................................................................... 81 九、其他材料............................................................................. 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社会【2023】411(项目代码:2310-410200-04-01-40153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 (略) 2.3建设地点:(略)校内。 2.4工程规模:一期主楼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装配式地上9层,地下1层的实训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包括但(略): (1)单体楼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设计说明、图纸、项目概算及汇报文件。 (2)单体楼周边景观绿化及地面铺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单体楼室内精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4)参加图纸会审及施工图阶段图纸审查以及消防审查。 (5)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与设计有关的现场施工配合服务。 (6)负责施工图纸交底和解释,及时(略),出具设计变更等。 (7)对委托方定期提供阶段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并按照审查(略),协助、配合甲方完成图纸报审、办理政府报批、审批手续等。 (8)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的设计修改和变更,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需要。 (9)具体设计内容参见设计任务书。 2.6 标段划分:(略) 2.7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设计方案优化,规划部门审批方案通过后2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制图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和相关规范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9项目总投资:(略) 2.10本次招标预算金额:(略) 3.投标(略)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行(略),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在本(略),以聘用之日算起)。 3.4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1个(含)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1个(含)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备注:①和②完整的业绩含合同扫描件及施工图图纸(仅需提供建筑专业施工图纸)和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注:(略)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略)。新成立企业不足(略),资信证明出具时(略)。) 3.6有依法(略)(供应商2023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略)保障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略)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税收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2投标人自(略)来设计的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售价:(略) 5. 投标文件(略)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午9:30分(**时间)。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 (**时间)。 6.2.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6.3加密电子投标(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无需到**市公共**交易中心现场(略)次投标)。 本次公告同时在《(略)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联 系 (略)**市(略)金明校区 联 系 人:(略) (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略)**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略) 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略) 1.1.7 项目投资估算:(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设计(略)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略)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资质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社保和完税要求:(略) (5)业绩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略)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略)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略)。 1.6 保密 参与招标(略)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略)。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略)。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略),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略)。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略)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收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略),接收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略),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略)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略));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内(略)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略)(包括信函、电报、传真、平台推送信息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略)。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略)。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网上提问”或“群发消息”告知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略)。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略)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设计费用清单; (4)技术部分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略) (7)服务承诺书; (8)承诺书 (9)其他材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略)。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略),增值税税金按(略)。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报酬清单”中的响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周边环境以及雨污水、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设计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报价损失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所列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报价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合同内的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该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所涉及的文本费用、评审费用、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的全部费用。 3.2.6 投标报价还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以及完善和修改之费用。 3.2.7中标(略),提供最终方案设计图纸等费用; 3.2.8中标人承担参加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参与有必要的考察的费用;承担与设计有关的论证、以及可能发生的论证评审费、专家咨询及相关会务的自身费用。 3.2.9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各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专项设计,协调和协助招标人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的工作。 3.2.10中标人协(略),承担与会议评审相关的费用((略)点租赁费),并承担按审查部门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的费用。 3.2.1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报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略)。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略)。投标人同意**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如有)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详(略)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详(略)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应附法院或仲裁架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略)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设计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设计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设计工程师执业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略),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略),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略) 4.1 投标文件的制作 4.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 4.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略)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4.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市公共**交易中心((略)com)”网站提供的(略)投标文件。 4.1.4投标(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 4.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略)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略)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略) (5)不同投标人的投(略)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除投标人须(略),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略)。 4.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公共**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略)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 5.2.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3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略)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2.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略)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将被拒绝。 5.2.5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5.3 开标补救措施 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登录系统提出。在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有 5 分钟质疑期,在质疑期内,投标(略),签章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作出答复。质疑期内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略),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略) 6.2 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将采取(略)(不向其他(略))。评标开始后,直至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略),中标候选人(略)。 6.2.2在(略),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略)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略)。也不得未经(略)。 6.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投标文件中被说明或补正的部分。 6.3.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略)。第三章“评(略),不作为评标依据。 6.4.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1定标方式 (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略)。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定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定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略) 7.4 定标 按照投标(略),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认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如有)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签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略),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合伙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略),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略),根据招标文件和(略)。中标人无正当理(略),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11.纪律和监督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略)。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略),不得向招标人(略),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略),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略)。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1.4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略) 2.1.5 综合部分评审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略).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第2.1.5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略)。推荐定标候选人(略).1.6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略),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略),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略),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略)。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略)。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略),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略),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略)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略),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略)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略)。决议不得违反(略)。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略),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信息、履约等因素,通过票决法确定(略),招标人在收到评(略),定标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略)。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略),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本单位成员不得(略)。定标委员会(略),原则上(略),其他成(略),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人员要求及社保: 2.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略),在本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2.2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人员专业配备具有相关(至少包含建筑(略))专业注册证书齐全 注:配备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上述人员注册证、职称(略)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提供社保网页查(略)。 3)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1个(含)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合(略))以来已完成1个(含)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略)。 备注:①和②完整的业绩含合同扫描件及施工图图纸(仅需提供建筑专业施工图纸)和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注:(略)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略)(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5)有依法缴纳(略)(供应商2023年1月(略)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供应商所提供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标注的税款所属日期为准)。 6)企业信用信誉: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略)cn/)“个人信用比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税收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自(略)来设计的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 8)对投标人报价进行核查(合理性) 9)定标委员会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包括如下内容: 9.1综合实力: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过往业绩(含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所获**誉、服务承诺; 9.2技术部分: 设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设计质量、进(略) 设计期间减(略)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 定标因素
7.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优中选优,确定(略)。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 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略) 9.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 (略) 设计人(全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略) 3.规划占地面积: (略) 4.建筑功能: (略) 5.投资估算:(略) 二、(略) 1.工程设计范围: 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体楼施工图(略)算及汇报文件。 (2)单体楼周边景观绿化及地面铺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单体楼室内精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4)参加图纸会审及(略)。 (5)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与设计有关的现场施工配合服务。 (6)负责施工图纸交底和解释,及时纠偏和修改设计,出具(略)。 (7)对委托方定期提供阶段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并按照审查单位意见完成图纸优化,协助、配合(略)。 (8)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的设计修改和变更,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需要。 (9)具体设计内容参见设计任务书。 2.工程设计阶段: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等。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组织方案设计审查,按修改要求完善方案设计优化,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批复。 (略)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1.合同价格形式:(略)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注:以上价款包括税金等,以及为履行(略)。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略)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略)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略)(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略)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略),按照合同约定(略),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略)。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略) 贰 份、副本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壹份、副本 柒 份,设计人执正本 壹 份、副本叁 份。 发包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签字) (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时 间: (略)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略)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略)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略)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略)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略)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略)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略)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略)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略) 1.5 合同(略) 合同文(略):(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设计任务书。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略) 1.6.2 发包人与(略)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略)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略)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略)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略) 1.8 保密 保密期限: (略)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略)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略) 身份证号: (略) 职 务: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发包人更(略),应当提前 /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10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略)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略)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略)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次支付合同价款的2%,并责令必须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有设计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2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改正, 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略)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每人次处予10万元的罚款,影响合同履行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略)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略)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略)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略)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略)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略)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略)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配合工作,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配合。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国家及当地设计规范、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略) 5.3 工程(略)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如需)。(且可以据此编制工程量清单)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略)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略)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略) 6.1.2 工程设计(略)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略)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略)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略)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2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2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略)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略)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不加密电子版光盘、u盘、电子邮件等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略)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略)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略)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略)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略)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设计概算、完成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咨询服(略)一期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和地下人防工程设计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略) (3)其他价格形式: (略)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略) 10.3.2 定金(略)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略)。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略)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略) 14.2 设计(略)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应收设计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对工程的实施造成进度影响的,设计人应按实际发生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逾期15天及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设计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略) 14.2.3设计人(略):设计人的设计图纸应通过发包人审查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强制性规范要求),否则,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指令期限内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通过审查,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退还已付设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数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可期待利益损失等。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略)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设计人退还已付设计费并承担合同总价款双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略)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0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略)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略)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略)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 (略)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略) 17.4 仲裁或诉讼 本合同在履行(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设计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设计人设计阶段所完成的工作量向设计人分段支付设计费(方案阶段为总设计费的30%,施工图阶段为总设计费的70%;每个阶段除图纸设计还包括该阶段设计配合)。 1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略),并书面通知发包人。非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造成设计人无法展开工作,发包人均按14.1.1条(略)。 18.3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略),并对其完(略)。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8.4发(略)因提交的资料出现重大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发包人应按设计人设计阶段(略)案阶段为总设计费的30%,施工图阶段为总设计费的70%;每个阶段除图纸设计还包括该阶段设计配合)。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略)(如已做的工作属于本设计合同范围内,则不另外支付设计费)。 18.5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18.6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略),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略)。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略)。 18.7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8.8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8.9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保证通过发包人审核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且保证设计、出图进度满足发包人的建设施工要求。每次重大技术沟通均需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与发包人相关负责人当面沟通。 18.10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设计人按本合(略)。 18.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应积极配合(略)。 18.12设计人应保护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设计成果。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对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上限不(略)。 18.13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工作,协助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或传达设计意图,配合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以使审批获得通过。如因设计人原(略),设计人应(略),直到审批通过。 18.14设计人应负责施工配合,及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发包人在设计上的咨询。对于发包人在现场施工中提出的要求,设计人应在发(略),派设计代表(略)。 18.15设计人必(略)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积极配合验收问题整改工作。 18.16项目负责人需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合同谈判、方案设计、技术沟通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各专业负责人(略),包括方案设计、技术沟通及施工图设计工作等。 18.17如(略),耽误设计周期由设计人承担。(略)人与发包人当面接洽沟通。如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未与发包人当面接洽沟通,发包人可单方面(略)。 18.18项目负责人或各专业负责人应在设计工作过程中与发包人直接沟通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拒绝与设计人安排的非项目负责人或非各专业负责人沟通。如因工作需要,发包人要求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或各专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设计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安排项目负责人或各专业负责人进行答复,每延误一天,扣除100(略)。 18.19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所发生的直接损失的赔偿金,赔偿上限不超(略)。 18.20工程施工时,设计人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18.21承担方(略),若招标人(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略),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 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 (略) 附件6: (略) 附件7: (略) 附件1:(略)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三、服务内容 附件2:(略)
附件3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及工期要求
*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时由发包人确定;并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含电子版)的份数、格式。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如有)、政(略)(如有)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4 : 4-1(略)
4-2设计人设计及服务承诺书 1、我愿对作出的设计质量、设计计划、服务承诺负责。 2、我愿与相关联设计单位做好积极的配合,并会在(略)。 3、项目负责人、主任设计师及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设计人员虚心听取、充分理解和认真领会发包人的设计思想和意图,认真研究和解决建筑方案与结构及公用设施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吸取发包人的优化意见;结合我国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市规划、消防、市政等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和规定进行设计,达到发包人满意为止。 4、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和现状,精心设计。 5、设置项目配合负责人,项目配合负责人随时解决发包人设计及报建以及和施工图设计院及其余相关联设计单位设计过程中所有方案设计相关技术问题及技术资料。接到发包人或相关联单位电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通知后,项目配合负责人和相关设计人员随时解决问题,需到现场处理的事情,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相关问题。 6、设计人员在现场,随时随地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和技术问题;认真听取发包人意见和建议;不断地完善设计,维护发包人的权益;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设计人员的服务方法、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达到发包人满意为止。 7、若发包人需求,部分设计图纸可提前交付。 8、方案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如有调整(略),工作量不超过总工作量30%,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调整和修改。不提出修改费用。 9、确保主要设计(略)的设计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设计人员不得变更。设计人指定的设计团队与设计人(略),并保证完整的后期服务。如设计人擅自变更设计人员,设计人愿接受发包人任何形式的处罚。 10、设计人如不能按照发包人审批的设计计划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和项目报建技术资料,且未提前提交书面材料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影响发包人报建手续或工期进度的,设计人自愿承担发包人任何形式处罚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设计合同。 11、方案设计及方案审核阶段,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调整或政府批复引起的方案调整,发包人不需要支付方案调整费。 12、设计人员与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等的配合工作发生的交通费、生活费等(略)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与发包人无关。 (略) 附件6:(略) 一、设计费总额: (略)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略)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方案设计费为 (略) 四、(略) 4.1设计费支付进度表: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设计费支付方式
4.2设计人(略),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各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4.3发包人按照(略),分别支付该项目相应比例的设计费。 4.4设计费按一(略)。如因发包人原因取消某期项目的建设,而设计人尚未进行该期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发包人仅(略),该设计费包含设计人配合发包人办理一期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所需要进行的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直至一(略)。 4.5发包人前期已组织第三方完成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方案设计,费用为5万元,设计人应在收到第一笔设计费后10日内,由设计人(略)。 4.6本合同价款将(略)。 4.7设计人的开户(略),须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未通知或者未及时通知发包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设计人承担。 4.8每次发包人支付款项前,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发包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正规有效的等额发票,税费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不提供(略),发包人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熟悉并清(略),设计人承诺并保证全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如设计人违法提供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有权向国家税务管理部门检举、投诉; (2)有权停止向设计人支付一切经济业务款项; (3)有权要求设计人按照已提供虚假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五交纳违约金。 4.9第1和第2项设计费应包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咨询服务、与采购人配合费、税金以及为履行本合同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4.10设计费中分别包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和地下人防工程设计费。 附件7: (略)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返工量在本专业工作量30%以内时(含30%),不予调整设计费;返工量超过本专业工作量30%时,变更设计费(略)。重大变更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第二卷 本项目主要为(略)建设一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成后引入9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分别为:自动控制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数字工匠产教融合实训中心、绿色化工材料产教融合实训中心、装配式工程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智慧供应链协同育训创新中心、智慧文旅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客家文化传播交流中心、服装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和(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信息化中心。 2、 项目(略) 本项目地块形状、建筑平面布局及分期情况详下图 3、 设计阶段及设计范围: (1)设计阶段:按照已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本项目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设计范围:拟建产教融合综合实训楼群位于校园北门内东侧,主出入口设置在西侧,紧邻主路。项目(略).40亩,该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筑层数9层,二期工程的建筑(略),建筑层数为9层,呈U字形布局,开口面西。本次招标(略)。本项目采用框架结构,梁、柱均采用现浇构件,主体结构楼板拟采用叠合楼板,楼梯采用预制楼梯,水平构件预制面积不小于80%。 4、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工程方案优化、施(略)于以下内容: (1)单体楼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设计说明、图纸、项目概算及汇报文件。 (2)单体楼周边景观绿化及地面铺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单体楼室内精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4)参加图纸会审及(略)。 (5)提供本(略)。 (6)负责施工图纸交底和解释,及时纠偏和修改设计,出具设计变更等。 (7)对委托方定期提供阶段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并按照审查单位意见完成图纸优化,协助、配合甲方完成图纸报审、办理政府报批、审批手续等。 (8)施工全过程(略),因客观原因导致的设计修改和变更,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需要。 (9)具体设计内容参见设计任务书。 5、 设计依据: (1)发包人提供的经确认的立项文件、本设计任务书、已批复的规划条件、地形图、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相关资料等; (2)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3)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地方有关设计标准及规定;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及项目所在地方规定和标准; (5)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发包人(或发包指定委托人)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6、 设计要求: (1) 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采用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略),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3) 设计需全面了解项目周边场地标高关系,合理(略)。 (4) 设计需充分体(略)(节水、节能、节材、节约投资)的思想。 (5) 设计确保(略),选用合理的施工方案,以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减少施工期间对社会的影响。 (6) 优化后的方案均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深化施工。 (7) 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尺寸和荷载问题,具有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应尽量布置在一层,且应考虑一些特殊设备对层高的影响。 (8) 合理设置电梯的尺寸和载重量,货物电梯载(略)。 (9) 单体楼外景观(略)生态环境,结合其景区规划,进行富有创意的环境景观设计,融建筑、坡地、绿地、园林和人文景观为一体,形成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优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整体景观设计要在尊重现有建筑和绿化的基础上进行,要体现自然、幽雅、大气、简洁,以实现环境育人、景物怡人的境界。要特别营造出富有个性的职业文化、校园文化。 7、 设计成果: 主要专业各阶段的最终成果应包含: (1) 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各专业方案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和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完成规划、节能等设计审查;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和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略) (3) 除应按合同规(略),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图纸质量及服务质量,并按招标人(略)。 (4)所有专业设计深(略)(含二次深化设计)。 (5)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投资总额不能超过可研报告批复数额。 8、 设计成果要求: 方案优化设计阶段(略)的份数: ① 审查部门或发包人对于承包人的设计要求修改的,承包人必须按要求修改; ② 承包人所提供的经批准的方案优化设计图纸份数不少于2套; ③ 承包人所提供的经批准的施工图份数不少于8套;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各一份,该项费用已包含(略)。 ④ 全部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档采用word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2004版以下)格式文件(可编辑)。效果图(略) (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日 期: (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设计费用表 四、技术部分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服务承诺书 八、承诺书 九、(略) 注:(略) 1.1投标函 (略):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略)(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设计周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设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略)。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如果中标,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略) 地址: 网址: 电话: (略) (略) (略)
注: 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中标价=投标总价 投标人: (略) (略)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略) (略) 注: 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质疑、投诉、配合协调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所处理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略) (略) (略) 注: 1、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如果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略),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 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 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略)
投标人: (略) (略) 日 期: (略)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定标方法”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根据实际投入人数自行添加、修改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担任主要(略)
注: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资格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等证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四章定标方法的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略)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略),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承诺书 致: (略) 我公司郑重承诺:自(略)来,没有因履行合同、拖欠工资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案件。 若招标人通过(略),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中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格式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 (略) (略) 投标人地址: (三)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四)社保和税收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3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略) 注: 1)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供应商所提供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标注的税款所属日期为准 (五)信用要求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税收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略)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略))】。 (七)承诺函 我单位自(略)来设计的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略) (略) (略) 说明: ①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略) ②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人(略),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银行/担保机构,由银行/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 致: (略)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系本单位正式职工,保证在招标编号为 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设计期间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如有违约,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略) (略) (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略)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中若获中标资格,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支票、汇款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略) 地址: 电话: (略)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略) 投标人: (略) (略)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略) 承诺人(盖章) (略) (一)投标人和拟(略)
注: 为了证明投标人和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附上设计合同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具体要(略).4.1及第三(略)。
注:企业在(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资料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四章定标方法的要求。
备注:每张表(略),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资料(略).4.1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四章定标方法的要求 (四)其 他 1、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相关且必要的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四章“定标方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