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1号商铺招租(1年) 公告(3) |
饶产办ggz2024- 73 号 受委托,****定于2024年2月8日15时****交易中心**中心七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说明: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饶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3】第104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金按年支付,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6.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7.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8.未经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2024年2月6日17时****交易所**办事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租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203********0002468,户名:**市****公司】 六、报名地址: **县陈营镇明珠路1-26号 联系电话:157****5606 188****7938 ****交易所**办事处:0793-****827 0793-****882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cn/
****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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