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心回迁项目 | **区宝圣湖街道食品**路16号天圣总部大楼8F | **** | **泓**正****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3049.11平方米,建设研究试验区、小试产品处理区及其它辅助设施等。项目研发方案包括开展中成药、化学药品小试样品的质量研究及相关检测。项目不涉及中试内容、****实验室。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万向抽风罩、集气罩等,实验室废气采用“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40米高排气筒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氯化氢、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甲醇、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产****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水浴锅排水、洗衣废水、药材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采用“ABR+接触氧化”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一道进入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甲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场所为重点防渗区,地面与裙脚采取防渗、防泄漏处理,废液储存设施设置托盘或围堰,防止污染物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样废液、前2次器皿清洗废液、过期药品试剂、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14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纯水制备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处理,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委员会《**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