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略)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萨里沟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150700073(略)09197001,于2024年01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一、施工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变更
原施工招标(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以下资格:
根据2024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文件要求,证书换领工作从2024年1月15日开始,原资质在有效期内延至2024年1月31日。
①根(略),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④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⑤五大员:施工员、质检(略),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现变更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略)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2023〕47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延期相关文件;
②项目经理资格:水利(略)(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③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④五大员:施工员、质(略),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如投标企业所在省份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则需提供相(略)。)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监理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变更
原监理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需求,配备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财务资料:(略)
信誉要求:(略)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①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水利部最新资质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3年5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略)日之间届满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略)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担(略)。
④其(略):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财务资料:(略)
(2)业绩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三、工期变更
原工期为:
2024年02月10日至2024年12月05日,总工期:(略)0日历天
现变更为:
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12月05日,总工期:(略)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场地变更
原开标时间及开标场地为:
2024年02月06日09时(略)分开标二室
现变更为:
2024年02月27日09时(略)分开标三室
五、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有效缴纳截止时间变更
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有效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06日09:(略)
现变更为:
2024年02月27日09:(略)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补遗栏中澄清补遗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本澄清说明文件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做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org.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2024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