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初中学生一食堂排危改造项目
****中学生一食堂排危改造项目
比选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3日)
项目名称 | ****中学生一食堂排危改造项目 | ||||||||
比选人 | **** | 联系电话 | 134****7768 | ||||||
代理机构 | **** | 134****4768 | |||||||
标段 (合 同 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 | 中标金额(元) | 151452.91 | ||||||
工商注册号 | 915********4778073 | 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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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134****77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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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 2024年1月31日(单位公章) | 代理机构: **** 2024年1月31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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