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12.0080万元(单价:0.1580万元/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地点为怀远县境内。依据本项目分包情况分配演出任务,1包共76场演出活动,具体演出的时间与地点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芹(组长)、曹佩芬、葛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略),可以在知道或(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幢1单元22层2203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采购人代表)、施雨(采购(略))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