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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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233****水利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农函〔2023〕28号)文件要求,**区拟组织开展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60%,区级财政配套40%,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区西亭镇、**镇、十总镇、兴东街道、**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设计灌溉面积15.87万亩,投资标准为1500元/亩。中型灌区建设内容包括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用水量测、灌区信息化等,分两年度实施完成(暂定)。 总投资金额:约240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市**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达到可研深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以及立项建议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勘测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立项建议报告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立项建议报告。 (2)立项通过后,按照业主进度要求分期提交实施方案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实施方案初审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实施方案文件;实施方案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3)立项建议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报告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 服务期:从立项建议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等相关服务(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完全终止结束。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 注: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上述人员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计算基数=(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各专项设计费)。 8.3分值构成:见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所有得分的业绩、证书、证明材料等均应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将不予赋分。) 一、报价 20分 :
二、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56.5分;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23.5 分
9. 其他内容 无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水利网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朝霞路88号1210室 联系人:钱建锋 联系电话:0513-****27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号楼604 联 系 人: 印歌华、朱佳奕 电 话:025-****8124 邮 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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