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862.00元
评标总得分:98.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道东街道、**街道两个示范片区和其他街道9个示范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服务要求:在服务范围内开展智慧管理软件维护、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维保、投放点现场管理和督导、收集转运、积分兑换、各种方式活动组织等垃圾分类所需全部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部门考核、督查、文明创建等工作。 服务时间:26个月(自实际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年度为周期,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服务标准:生活垃圾分类作****城管局**分局、****办事处两级检查考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倪爱山(组长)、张雷、陈**、张小宁、张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23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汴河路与宿蒙路**恒丰公寓0602,联系方式:182****610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市**中路727号
联系方式: 0557-****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汴河路与宿蒙路**恒丰公寓0602
联系方式: 182****61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2****61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