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持有**路中段颐和小区006幢101号抵债房产转让项目 | 人民币 450万元 | 人民币 764.72万元 | 2024年02月 01 日至2024年02月 06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
住 址 | **市**路197号 | ||||
机构类型 | ****公司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持有**路中段颐和小区006幢101号抵债房产 | |||
所在地 | **市 | ||||
标 的 简 介 | 该宗资产对应的原债权为****商贸有限公司。该笔债权****法院执行程序。****法院依法作出(2023)鲁1102执恢4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沈军名下所有的位于**市**路中段颐和小区006幢101号不动产裁定给****。该抵债资产权证号为鲁(2023)**市不动产权第****401号,坐落于**市**路中段颐和小区006幢101号,权利性质为出让,房产用途为商业服务,房产面积为1112.67㎡,该房产经**市鸿****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450万元,估价报告编号为鲁坤评202****0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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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披露 | 该房产原房主改造经营美食城,房产存在租赁情况,原房主与租户签订了1-10年期限不等的租赁合同,且原房主已将租赁费及物业费提前收取。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764.72万元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出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不动产证办理的时间延迟等由交易带来的各类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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