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县2023年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建设项目C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2023年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建设项目C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略)359700(略)3 | ||||||||||
招标人 | **县乡村振兴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县乡村振兴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略)m;特色景墙597米;微菜园934米;墙绘2550㎡;太阳能路灯15盏;绿化工程1项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县公共**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 月0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 | ||||||||||
预中标人 | **县市政工程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县市政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万零柒仟陆佰柒拾伍元捌角贰分(¥(略).8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钟治(注册编号:桂(略) ;身份证号:45082********40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臧健荣(身份证号:(略)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县2020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复尺基金等项目施工 (2)**县2020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复尺基金等项目施工 (3)**县2023年度长洲水利枢纽**库区后期扶持项目****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略) 奖项:无 企业诚信分:(略)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天(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零叁万陆仟柒佰柒拾肆元玖角贰分(¥(略).8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俊丞(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21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臧毅晖(身份证号:(略)********58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分:(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略)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零叁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玖角贰分(¥(略).9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海波(注册编号:桂(略) ;身份证号:(略)********30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旭(身份证号:(略)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分:(略)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略)(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