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招标描述 | 我公司(以下简称需方)拟对第二轧钢厂1050轧机和连轧机大修2个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评标原则为厂家投标分项报价,分项价格最低的厂家分项中标。 *重要通知:****公司文件要求,所有参与投标厂****公司参与业务,对参标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其他人。对外分包项目不允许主体业务分包(详见附件文件)。 | |
- | 产品质量要求 | 承揽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规范需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需满足定作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与图纸要求;建筑工程类的分项工程工作成果需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的约定。 | |
- | 产品验收标准 |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招标前必须看现场施工条件及环境,以现场为准,一旦投标即默认该投标项目的施工条件及环境,因不看现场导致不签合同、施工提出异议不施工、施工质量等问题,一切由投标方负责。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 |
- | 产品包装要求 |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回收。 | |
- | 施工地点 | 投标单****基地登**,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
- | 产品交(提)货日期 | 1、本标书招标工程内容按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招标期限为一次性。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协议内开工完工的工期要求等及现场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为准,逾期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
- | 货款结算方法 |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施工费、税金等招标项目所需一切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包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按照本招标书后附《投标报价单》对投标项目进行分项报价;本次评标方法为最低投标价法。 注明:本项目收取能源费,按照双方技术协议约定金额收取。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备料并开工实施,项目完工并竣工验收,通知中标方开具全额发票,需方收到发票结算后1个月支付9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付款方式为电汇和承兑(100% 5****银行承兑汇票,需方不贴息。) 3、注:投标厂家请投电汇和承兑价格,****中心核算那种形式合理后定标支付方式为****。 | |
- | 违约责任 | 如中标,即严格按定作方规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进行,承揽方收到定标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环保协议、安全协议、廉洁公约等必要协议的签订,办理****供应处,因承揽方原因逾期未签订完成的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1、因供方原因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不超过14天的,供方每天承担合同总金额3‰违约金;超过14天的,供方除每天承担合同总金额3‰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总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延期项目总金额5%。必要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修理、重做、核减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需方也有权拒收供方的承揽工作成果、解除合同,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需方场地免费维修或更换,否则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等,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4、供方不履行或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未经需方批准转分包及不遵守保密约定的,供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需方对供方已完工部分不予付款,并有权要求供方返还需方已支付的款项。 5、因需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按供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同时供方应将已完成的承揽工作成果交付需方,需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6、如需方有违约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
- |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 1、所有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书前,需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40000元,投标保证金一律实行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收款,不接受个人代投标单位缴纳、收款行为交付保证金时要注明投标项目和款项用途,并在投标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保证金命名。 2、投标人逾时不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3、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集团****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293****79385。 6、本项目标书费200元/份,或按年缴纳标书费1000元/年-3000元/年,投标时需将购标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以购标费命名。 7、标书费汇款帐户:****集团****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293****79385 8、注明:仅当月可开标书费发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