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汾清大曲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关于****年产12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更新时间:2024-02-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2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
联系电话:0358-****709****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审批局审批一组)
邮编:033000
邮箱:****@126.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西****公司年产1200吨白酒项目 | **市**县**镇高车村 | **** | ******公司 | ****年产1200吨白酒项目于**市**县**镇高车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蒸馏制酒车间、发酵车间、破碎车间、勾调车间、灌装车间、锅炉房、原辅材料库房、办公区以及配套环保工程。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200吨基酒。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8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57%。 | 1、废气:粉碎车间粉碎机安装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采用SN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和酒糟库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进行处理,氨气、硫化氢排放量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原辅料储存于全封闭储库。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水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污水集排系统。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初沉池+气浮+EGSB厌氧+综合调节池+A2/O+絮凝沉淀+砂滤+消毒”,污水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季节污水储存于回用水池。规范建设事故水池。强化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等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3、固体废物:酒糟和****养殖场作为饲料,由养殖场直接拉走,日产日清,不能及时清理时在酒糟库暂存;污水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脱水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废包****收购站;****砖厂制砖,锅炉炉渣做农肥农田施肥;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4、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防污染事故。 | ****于2023年6月29日确定评价单位为******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企业新闻网进行第一次公示,2023年7月27日至8月9日建设单位在**企业新闻网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并同时于2023年7月31日和2023年8月7日在《**科技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报纸公示的同时,建设单位在周边地区进行了现场公告,2023年11月10日,在**企业新闻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调查意见。 |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以公众意见表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康总 联系电话:152****3586 联系邮箱:****@163.com (2)环评单位:******公司 联 系 人:牛工 联系电话:035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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