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省相关要求,对“20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投资总额:60000.53万元。
占地面积:78.7亩(52474 m2)。
总建筑面积:24164.30 m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93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组团,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由3部分组成,项目厂区、管道工程,租赁的厂房区
项目厂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由3部分组成,项目厂区、管道工程,租赁的厂房区
项目厂区:建设1座酸解转换车间(2F),2座过滤烘干车间(2F),2做成品处理车间,原料及中间罐区、双氧水罐区、锅炉房1座、铁棒临时堆场2座(1F),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建设4条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线,年产量10万吨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厂区面积78.7亩。建筑面积24164.3m3。
租赁厂房区:由4座厂房构成,2座成品仓库,1座分析化验室,1座办公、研发、食堂、中控车间。租赁区面积为20000㎡,厂租赁区建筑面积16380㎡。租赁厂房属****公司,目前该厂房区4座厂房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租赁后对其进行分区改造,租赁合同见附件3。
管道工程:项目设置1条综合污水管道工程,1条洗液输送管道工程,1条化验室废水管道工程,1条备用管道。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属于产业政策上鼓励类上的十九、轻工14、锂离子电池用**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2022年10月,****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编码:****),同意项目开展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项目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三级标准排入瓮****处理厂处理,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软水制备废水经过项目通过管道****处理站处理,化验室废水经过酸碱中和后通过管****处理站处理,项目洗液进入金正****公司生产工序。
(3)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酸解废气引致楼顶排放、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干燥焙烧破碎工段废气经双重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分装过程废气经三重布袋处理后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87-1996)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经预测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生活垃圾、危险危废、一般工业固废,危废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对土地的永久性占用而引起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影响,其次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占用部分土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挖、填土方而引起的取、弃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通过绿化、复垦、设置排水沟和挡土墙等措施,可以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也可将意见发至邮箱****@enercoregroup.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Z8xBZeIVEWa4JtgcRvNqPApwd=2564 提取码:2564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附件,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注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则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则将意见表进行扫描牌照后传至邮箱内。
七、环评查阅方式
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获得,或通过链接https://pan.**.com/s/1Z8xBZeIVEWa4JtgcRvNqPApwd=2564;提取码:2564下载。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人电话:150****3913 地址:******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组团 | 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贵****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0****6618 地址:**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18楼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4年2月2日起,到2022年2月1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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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