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4 09:3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新增4.5万吨/年退役动力电池智能拆解与梯次利用项目 | **市**区新**路50号 | **** | **市****公司 | **** | 废气:本项目激光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电芯破损泄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锡焊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444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厂,污水中pH、COD、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NH3-N、TN和TP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噪声:本项目设备合理布局,噪声经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沾染灰尘废抹布、BMS、继电器、熔断器(保险)等;危险废物为:废硅胶瓶、废冷却液、废电路板等。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产生不良影响。 | 0510-****1757,****@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