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痘姆乡**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宜居陶乡”村庄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93****6626 | ||||
最高限价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开发区皖水路17号 联系人:包训政;联系方式:139****2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记录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记录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县高河镇金马中央城孔雀府SY-4#105-106 联合体成员地址:**省贵**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内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91.28% | ||||
项目负责人 | 程晓晶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 | |||||
设计负责人 | 石品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施工业绩:**县****公墓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县第一****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县梅城镇****100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区**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91.54% | ||||
项目负责人
| 操慧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设计负责人 | 谢文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施工业绩:**市 2020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市源潭镇光辉村枫桥组11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市**区太升南路288号附1号4楼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5.64% | ||||
项目负责人
| 李金贤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设计负责人 | 唐庆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施工业绩:/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包先生 ,联系电话:139****2033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