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及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等开展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为我市经济高质(略)。拟在全市范(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单位(略)
承训单位范围包括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部门或(略)(工种)办学许可证;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略),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培训对象
承训单位的培(略)者(含在穗就业的外省来穗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脱贫人口及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略)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略),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略),或者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项目征集范围
我市征集(略):
(一)“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二)聚焦面向我市战略性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的急需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三)新职业、数字技能等**职业(工种)或培(略)
(四)上级文件明确(略)(工种)或培训项目;
(五)面向失业人员、高校毕(略);
征集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以《**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略))》中所列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为基础。
四、征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承训应征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附件1和附件2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收集并初审后填写附件3,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二)市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后报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五、补贴条件及标准
根据粤人社规〔2023〕13号规定,经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承训单位,为培训对象按计划开展培训,培训对象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获证人数对承训单位予以补助,具体执行标(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承训应征单位如实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对所填报信息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任何虚假信息,于3月1日前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后填写附件3,并将附件1-3于3月5日前报市人社局(联系人:钟允怡,联系电话:(略))。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对承训区域范围内的培训项目进行监管,确保(略),指导相关承训单位做实相关工作台账。
附件:
3.**市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各县(市、区)人社(略))
4.**省人力**(略)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项目制培训部分摘录)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