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8日 14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1-1 | 其他服务 | (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0 | - |
本合同包(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略):提供 2023年 06月到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2023年 06月到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略):提供 2022年度经第三方(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略),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略)
时间: (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30:00至 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
方式:(略)
售价: (略)
(略)14时30分00秒(**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略)
开标地点:**(略)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略)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略) 进行咨询或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略)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略)(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略)。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本项目预算金额:(略).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9.为响应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略)(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大道西侧(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