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编号: |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岭**苑9幢和地下室二期 |
项目地点: | **市**区**镇南边大道18号岭**苑8幢、9幢、10幢、地下室二期 |
单体名称: | 岭**苑9幢和地下室二期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总平变更内容:1.二区9幢建筑物外轮廓线调整,住宅层数由原设计17层变更为16层,建筑高度由原设计H=55.65m变更为H=52.65m,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及二区总经济技术指标术指标表相应调整;2.调整二区9幢地下室外轮廊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变,二区地下室车位数量减少一个,指标相应调整。 单体变更内容:1、原设计9幢由原来的三房二厅户型变更为四房二厅户型。9幢建筑物外轮廓线有所变化,住宅层数由原设计17层变更为16层,9幢的总计容面积不变,其他指标相应调整。2、调整地下室二期外轮廊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变,车位由185个调整为184个。 |
公示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2月18日 |
本局收到**** 提出 **市**区**镇南边大道18号岭**苑8幢、9幢、10幢、地下室二期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工程:0757-****7279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991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2月05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18日
审批、公示部门:******局**分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岭**苑9幢和地下室二期
项目地点:**市**区**镇南边大道18号岭**苑8幢、9幢、10幢、地下室二期
单体名称:岭**苑9幢和地下室二期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总平变更内容:1.二区9幢建筑物外轮廓线调整,住宅层数由原设计17层变更为16层,建筑高度由原设计H=55.65m变更为H=52.65m,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及二区总经济技术指标术指标表相应调整;2.调整二区9幢地下室外轮廊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变,二区地下室车位数量减少一个,指标相应调整。 单体变更内容:1、原设计9幢由原来的三房二厅户型变更为四房二厅户型。9幢建筑物外轮廓线有所变化,住宅层数由原设计17层变更为16层,9幢的总计容面积不变,其他指标相应调整。2、调整地下室二期外轮廊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变,车位由185个调整为184个。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局**分局收。 邮编:528100
电子邮箱:zrjtszglk@ss.****.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zsxx.****.cn/SSGS
制作单位:******局**分局